对外开放30年系列评论之三: 经济特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是我国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重要试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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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17 16:27 文章来源:李莉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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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等一系列特殊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先导示范基地。30年来,这些区域立足不同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在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国区域开放的一条重要主线。
30年来,各类特殊经济功能园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我国经济最有活力、最具潜力的增长点。以深圳经济特区为例,其土地面积仅有1953平方公里,1979-2007年深圳市GDP从1.96亿元人民币(按当年汇率约合1.26亿美元)增长到93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35.21%。深圳与香港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从1979年的近600个深圳等于一个香港的经济总量,快速缩小到2007年两个深圳等于一个香港的经济总量。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20多年来,园区GDP、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税收收入、进出口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约25%。2007年,54个国家级开发区以不足全国千分之五的建设用地,创造了约占全国5%的GDP、7%的工业总产值,9%的工业增加值,4%的税收,15%的进出口总额,吸收了23%的外商投资,直接吸纳从业人员超过535万。特殊功能园区在自身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所在城市和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实力的增强。
30年来,特殊经济功能区在推动观念变革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发挥出巨大作用,成为以开放促改革的重要主线。小平同志曾说,经济特区要为全国的改革开放杀出一条血路来。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特区率先在计划体制、价格体制、劳动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户籍制度、产权制度和市场体系培育等一系列方面先行探索,激发出巨大的经济活力。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看到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巨大成就,提出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党的十四大把改革的最终目标定位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与经济特区等在开放实践中不断推进的改革探索是密不可分的。
继特区成立之后,我国又相继举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特殊经济功能区由南向北、从东向西逐步推进,作为渐进式区域开放的载体,揭开了国内由点带面式改革的历史篇章。从“投入一片,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益一片”的园区开发模式,到干部聘用制、工资福利与效益挂钩的用工模式;从“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到成立发展总公司对园区举行企业化经营的新探索,这些在当时条件下的一些大胆尝试,许多方面都体现着市场经济的思想精髓。正是这些点点滴滴的改革创新,大大削减了经济发展的制度成本,使我们逐步培育了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和思维习惯,这些都成为促进整个制度创新的重要动力。
总起来看,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特殊功能区的发展,摸索出一条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吸收国际资金推进新型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成功道路,成为中国特色对外开放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面对内外环境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变化,我国在不断探索现有园区战略转型新模式的同时,也积极推出新的开放举措。特别是经过几年的发展,初步完成了从南到北的中国保税港区战略布局,以整体形象展示中国对外开放新的路径选择。展望未来,中国将继续以开放兼容的态度不断进取,为丰富世界各国的开放理论与实践做出贡献。 |